为促进我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根据《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结合《重庆三峡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本科)》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名额计划
各专业转2人。
二、转专业原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正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
(三)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
(四)学校规定的其它情况。
三、学生申请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后,学生根据教务处发布的专业转入计划,填写《重庆三峡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学院审核。
四、学生考核及选拔
考核综合分由两部分构成:1、参照重庆市体育高考科目,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由学院制订考核方案,组织考核,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80%;2、根据当年地区专项人才需求结合学生专项特长及大一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学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不低于5人)会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20%。两项成绩累加择优选拔。考试分数相同则以专业成绩结合专项需求综合确定合格人选。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体育与健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