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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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学院 学生院内转专业规定

时间:2023-02-18 作者: 点击:[]

一、体育教育专业转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申请转专业学生需通过考核择优录取。

考核综合分由两部分构成:1、由学院组织专业教师面试,成绩占50%2、按学院组织专业考试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之前已进入教务系统的课程平均成绩占50%

录取原则:1.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按考核综合分从高至低录取,分数相同课程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二、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转体育教育专业

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若超过转专业名额计划,需通过考核择优录取。

考核综合分由两部分构成:1、按重庆市体育高考科目,由学院组织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80%2、按学院组织专业考试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之前已进入教务系统的课程平均成绩占20%

录取原则:按考核综合分从高至低录取,分数相同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

本规定经学院20221216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解释权归体育与健康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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