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教育专业转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申请转专业学生需通过考核择优录取。
考核综合分由两部分构成:1、由学院组织专业教师面试,成绩占50%;2、按学院组织专业考试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之前已进入教务系统的课程平均成绩占50%。
录取原则:1.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按考核综合分从高至低录取,分数相同课程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二、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转体育教育专业
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若超过转专业名额计划,需通过考核择优录取。
考核综合分由两部分构成:1、按重庆市体育高考科目,由学院组织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80%;2、按学院组织专业考试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之前已进入教务系统的课程平均成绩占20%。
录取原则:按考核综合分从高至低录取,分数相同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
本规定经学院2022年12月16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解释权归体育与健康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