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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时间:2025-02-16 作者: 点击:[]

 

 

为促进我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根据《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结合《重庆三峡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本科)》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名额计划

各专业转2人。

二、转专业原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正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

(三)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

(四)学校规定的其它情况。

三、学生申请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后,学生根据教务处发布的专业转入计划,填写《重庆三峡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学院审核。

四、学生考核及选拔

考核综合分由两部分构成:1、参照重庆市体育高考科目,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由学院制订考核方案,组织考核,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80%;2、根据当年地区专项人才需求结合学生专项特长及相关学期学习成绩,学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不低于5人)会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20%。两项成绩累加择优选拔。考试分数相同则以专业成绩结合专项需求综合确定合格人选。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体育与健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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