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师师德考核的通知 》《中共重庆三峡学院委员会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三峡学院委〔2020〕33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体育与健康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家俊 杨岳
副组长:黄健 刘铮
组 员:张朝霖 廖晋饶 刘建宇 唐中伟陈亿 许庆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体育与健康学院所有专、兼职教师。
三、考核周期
一年(自然年度)
四、考核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坚持师德为先,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增强我校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激发全校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依据,具体包括十个方面。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
六、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个人自评、学生评议、考核小组综合评议、党政联席会议定、结果公示,上报学校师德考核办公室审核。
(一)个人自评。主要由教师本人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自我评分,填写自评表,于12月28日上交学院办公室。
(二)学生评议。以当年学生评教结果为准。
(三)综合评议。体育与健康学院师德考核小组结合教师实际情况,形成综合评定。(12月29日)
(四)党政联席会审议。(12月29日)
(五)公示。(12月29日-30日)
(六)上报学校师德考核办公室。(12月31日)
七、考核等级
师德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一)优秀: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得到同行公认,受到学生爱戴,单项自评得分、审核得分全部为9分及以上;积极主动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原则上因私请假不超过3次;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无任何违纪违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全年未被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过通报;优秀比例不超过各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
(二)合格: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单项自评得分、审核得分全部为6分及以上。
(三)不合格:单项自评得分、审核得分出现6分以下的情况,或综合评议得分60分以下。
注: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师德失范行为,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等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等,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影响的;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拒绝承担本职工作内应承担的教学任务,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等;
(五)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无关的事宜,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影响的;
(六)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明知所指导的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等;
(八)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对学术异议者进行压制、打击或报复等;
(九)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学生及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一)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和学校的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二)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八、下列人员的考评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当年校内挂职、借调三个月以上的人员由具体承担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提供师德表现情况作为主要考评依据,供教职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参考。
(二)学校派出驻外、挂职、扶贫、借调、进修、学习、培训等的教职工,因病假、产假、工伤等原因休假的教职工,由教职工所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考评,供教职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参考。
(三)当年岗位调整的人员由调整后所在的单位进行考评,但须综合考虑在前一岗位的表现。
九、考核结果运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职称评审、评优奖励、岗位(职务)聘用等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一)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均为不合格。
(二)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的,应调离教师岗位或不再从事教学工作。
(三)师德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可申报教书育人楷模、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同等条件下,经上级和学校表彰为教书育人楷模、师德先进个人的,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才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称号评选和表彰奖励等时优先考虑。师德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已入选者,若师德考核结论不合格,取消其称号或资格,停止支持。
(四)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按照《中共重庆三峡学院委员会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处理。
十、附则
本办法由体育与健康学院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0年12月25日
附:《重庆三峡学院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